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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0時42分,南京工業大學一實驗室發生火災。南京市消防支隊調派9輛消防車、43名消防員趕赴現場,1時15分火災被控制,1時30分火災被撲滅,無人員傷亡。火災燒毀3樓熱處理實驗室內辦公物品,并通過外延通風管道引燃5樓樓頂風機及雜物。
實驗室火災的預防與處理知識手冊
化學實驗室由于實驗條件的復雜性和所用材料危險性,如果操作和管理不當,就會引起燃燒、爆炸等事故,遭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此加強化學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物質的燃燒
如果你的衣服著火,你的本能反應可能是驚慌害怕并跑向最近的淋浴器或滅火毯。千萬不要跑!跑動會使火焰燃得更旺,從而增加火對你嚴重傷害的可能性。正確的反應是不要跑,倒在地上,并且打滾以熄滅火焰。同時用手護住你的臉以保護你的臉和肺。如果你的同學或同事衣服著火,驚慌害怕,并且開始跑,阻止他(她).并撲滅火。
燃燒
燃燒是一種物質迅速被氧化的化學反應,燃燒需要三個要素:氧氣(更確切地說是氧化劑)、燃料(還原劑)及足夠的溫度。因此,為了滅火,你至少要控制三者之一。你可以:1、隔絕氧氣與火的接觸 2、移走燃燒物 3、降低溫度.
燃燒過程
可燃物質狀態不同,燃燒過程也不同。
火的類型
由參加燃燒的物質種類分,火可以分為四類。
A型火是那些燃料后以灰燼的形式留下殘渣的物質起火,比如紙,木頭,布料,橡皮,和某些塑料.
B型火包括易燃的液體和氣體,比如汽油,稀釋的油漆,廚房的油脂,丙烷,乙炔等等.
C型火包括供電線和用電設施(馬達,計算機,控制面板)著火。注意,如果切斷用電設施的電源,C型火則可以歸為其它三種火之一。
D型火包括不穩定的金屬著火,比如鎂,鈉,鈦,和有些有機金屬化合物,如烷基鋁、格氏試劑
任何一種火都可以歸入一類以上。如,火是由紙和油脂引起的,則此火是AB型.
一、 定義:我國規定閃點不超過45℃的液體為易燃液體。
易(可)燃液體在火源或熱源的作用下,先蒸發成蒸氣,然后蒸氣氧化分解進行燃燒。開始時燃燒速度較慢,火焰也不高,因為這時的液面溫度低,蒸發速度慢,蒸氣量較少。隨著燃燒時間延長,火焰向液體表面傳熱,使表面溫度上升,蒸發速度和火焰溫度則同時增加,這時液體就會達到沸騰的程度,使火焰顯著增高。如果不能隔斷空氣,易(可)燃液體就可能完全燒盡。
液體的閃點越低,它的火災危險性越大。常見易(可)燃液體的閃點見下表。
常見易燃、可燃液體的閃點
液體名稱
閃點(℃)
液體名稱
閃點(℃)
汽油
-58~10
甲苯
4
石油醚
-50
甲醇
9
二硫化碳
-45
乙醇
13
乙醚
-45
醋酸丁酯
13
乙醛
-38
石腦油
25
原油
-35
丁醇
29
丙酮
-17
氯苯
29
辛烷
-16
煤油
30~70
苯
-11
重油
80~130
醋酸乙酯
1
乙二醇
100
一些常見的低燃點有機化學藥品(32度以下)如下。
化學藥品燃點(。C)乙醛-38丙酮-18乙腈6乙酰氯4丙烯腈0碘代烯丙烷<21苯11丁醇24-29二硫化碳-30甲基氯<0環已胺-201,2-二氯乙烷13二乙基胺<-26碳酸二乙酯25二乙醚-45二惡烷12乙醇12乙酸乙酯-4乙酸丙酯16氯甲酸乙酯16甲酸甲酯-20正已烷-23甲醇104-甲基-2-戊酮17哌啶162-戊酮12嘧啶20四氫呋喃-17甲苯4三乙胺-7醋酸乙烯-8二、特點
1、閃點低(,著火能量小(多數小于1毫焦耳),爆炸危險大,甚至火星、熱體表面也可致燃。加之有不少易燃液體的電阻率較大(108歐姆·厘米以上),在操作、運送時容易積聚靜電,其能量足以引起燃燒與爆炸。氧化劑也可使易燃液體燃燒或爆炸(如環戊二烯與硝酸)。
2、沸點低(多數低于100℃),汽化快,可源源供應可燃蒸汽。加之易燃液體的粘度大多比較小,具有很高的流動性,甚易向四周擴散,并飄浮于地面、工作臺面(因易燃液體蒸汽大多比空氣重),更加增大了燃燒爆炸的危險性。
3、多數有毒
三、分類:
1、易燃液體按閃點分為兩級(見下表),超過45℃者則稱可燃液體,為確保安全,閃點在60℃以內的可燃液體也可參照易燃液體的要求來處理。
液體易燃性的分級與分類
類別級別閃點例子易燃液體一級<28℃丙酮,甲醇,乙醛,苯,乙醇,汽油二級28—45℃丁烯醇,乙酸,乙酸丁酯,松節油,煤油可燃液體三級45-120℃丙二胺,壬醇,己酸乙酯,二乙三胺四級>120℃已二酸二辛酯,苯二甲酸二丁酯,苯二甲酸二辛酯也可按化學組成來分類
1)由電開關及靜電產生的火花、赤熱物體及煙頭殘火等,都會引起易燃液體 著火燃燒。因而,注意不要把它靠近火源,或用明火直接加熱。
2).通常,物質的蒸氣比重大的,則其蒸氣容易滯留。因此,必須保持使用地點通風良好。
3).閃點高的物質,一旦著火,因其溶液溫度很高,一般難于撲滅。
乙醚、二硫化碳、乙醛是在實驗室中常用而又特別易燃的物質,在使用中應特別注意:
1).由于著火溫度及燃點極低而很易著火,所以使用時,必須熄滅附近的火源。
2).因為沸點低,爆炸濃度范圍較寬,因此,要保持室內通風良好,以免其蒸氣滯留在使用場所。
3).此類物質一旦著火,爆炸范圍很寬,由此引起的火災很難撲滅。
4).容器中貯存的易燃物減少了時,往往容易著火爆炸,要加以注意。
事故例子
乙醚從貯瓶中滲出,由遠離兩米以外的燃燒器的火焰引起著火。
◆正在洗滌剩有少量乙醚的燒瓶時,突然由熱水器的火焰燃著而引起著火。
◆將盛有乙醚溶液的燒瓶放入冰箱保存時,漏出乙醚蒸氣,由箱內電器開關產生的火花引起著火爆炸,箱門被炸飛(乙醚之類物質要放入有防爆裝置的冰箱內保存)。
◆焚燒二硫化碳廢液時,在點火的瞬間,產生爆炸性的火焰飛散而燒傷(焚燒這類物質時,嘉峪檢測網建議應在開闊的地方,于遠處投入燃著的木片進行點火)。蒸餾甲苯的過程中,忘記加入沸石,發生爆沸而引起著火。
◆將還剩有有機溶劑的容器進行玻璃加工時,引起著火爆炸而受傷。
◆把沾有廢汽油的東西投入火中焚燒時,產生意想不到的猛烈火焰而燒傷。
◆用丙酮洗滌燒瓶,然后置于干燥箱中進行干燥時,殘留的丙酮氣化而引起爆炸。干燥箱的門被炸壞飛至遠處。
◆將經過加熱的溶液,于分液漏斗中用二甲苯進行萃取,當打開分液漏斗的旋塞時,噴出二甲苯而引起著火。
◆將潤滑油進行減壓蒸餾時,用氣體火焰直接加熱。蒸完后,立刻打開減壓旋塞,于燒瓶中放入空氣時發生爆炸。
◆將油浴加熱到高溫的過程中,當熄滅氣體火焰而關閉空氣開關時,突然伸出很長的搖曳火焰而使油浴著火(熄滅氣體火焰時,要先關閉其主要氣源的旋塞)。
◆對著火的油浴覆蓋四氯化碳進行滅火時,結果它在油中沸騰,致使著火的油飛濺反而使火勢擴大。
四、防護及滅火方法
對于閃點高于65℃,比水重或與水互溶的易燃液體,用水滅火較好,因為水對于這樣的易燃液體具有顯著的吸熱降溫、覆蓋或稀釋作用。對于閃點低于65℃、比水輕、且又不溶于水的易燃液體,主要應靠干粉、二氧化碳以及泡沫等類滅火劑。用泡沫滅火器來滅火對于一般非水溶性易燃液體具有良好的滅火效果。由于泡沫比重(0.001—0.5)遠比一般的易燃液體的比重要小,所以可漂浮于液面,形成良好的覆蓋層,且能保持較久并防止產生復燃。對于水溶性易燃液體和非水溶性易燃液體的起火,均可用干粉滅火劑來撲救,且能迅速控制火勢。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火災統計表明,火災中死亡人數大約80%是由于吸入火災中燃燒產生的有毒煙氣而致死的。火災產生的煙氣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成分,如二氧化碳、HCH、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二氧化碳是主要的燃燒產物之一,而一氧化碳是火災中致死的主要燃燒產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對血液中血紅蛋白的高親和性,其對血紅蛋白的親和力比氧氣高出250倍。
燃點較低,對物理或化學作用敏感,容易引起燃燒的固態物質,稱為易燃固體。物理作用因素可包括熱學因素(如火種、熱源),機械力(如摩擦、撞擊、震動),高能輻射(如激光、紅外輻射)等。化學作用因素可包括氧化劑,氧化性酸,酸,還原劑等。,此類物質有:P(黃磷、紅磷)、P4S3、P2S5、P4S7(硫化磷)、S(硫黃)、金屬粉(Mg、Al等)、金屬條(Mg)等。例如紅磷、五氧化二磷遇火種、高溫熱源、摩擦、撞擊、高能輻射或強氧化劑時很容易燃燒,H發泡劑(N,N-二亞硝基戊次甲基四胺)遇無機酸或有機酸等物品時,易于劇烈燃燒,對亞硝基苯酚遇濃堿可引起燃燒、爆炸,硝化纖維素遇間苯二胺可引起燃燒、爆炸等。如2,4—二硝基間苯二酚遇高熱、強烈震動、氧化劑或重金屬粉末時容易爆炸,重氮氫基苯受熱至100℃以上時爆炸,氨基化鈉在遇高熱、明火、強氧化劑或受潮時均可產生爆炸。粉狀易燃固體飄浮于空氣中時,容易形成爆炸性粉塵.
一、 性質1、在常溫時為固體,燃燒時可熔化為液體的易燃物,由于起燃熔化后可以流動,故危險性增大。2、泡沫塑料、軟木等多孔性隔熱材料,由于內有空氣,保溫性能良好,起火后不易很快冷卻,較難撲息。纖維類多孔性材料,由于孔內含有空氣,如遇起火,也較難撲息。上述物質由于燃燒不完全,容易產生一氧化碳與多量煙霧,可引起中毒并妨礙疏散。
3、易燃固體的危險性可由燃點與燃燒熱來表示,燃點愈低、燃燒熱愈大,愈危險。4、不少易燃固體有毒(如二硝基苯,二硝基苯酚,二硝基間苯二酚,二硝基苯阱,H發孔劑,二氯苯),或燃燒產物有毒(如硫磺,三硫化四磷,氨基化鈉,苊)。若為金屬粉末,則生成相應氧化物的高溫煙粒,可引起較嚴重的燒傷(如鎂粉、鋁粉、鈦粉、錳粉、鉿粉、釷粉、鋯粉)。二、分類易燃固體按其燃點與易燃性可分兩級。
1、一級易燃固體
燃點低、極易燃燒和爆炸,對火源、摩擦極敏感,有的遇氧化性酸可燃燒爆炸,或在燃燒時放出大量有毒氣體。按其組成可分三類:(1)紅磷與含磷化合物,如三硫化四磷、五硫化二磷等。(2)硝基化合物,如二硝基苯,二硝基萘、硝酸纖維素(硝化棉,含氮量低于12、5%)等。亞硝基化合物,如亞硝基苯酚,H發孔劑等。此類化合物在燃燒時可引起爆炸,產生有害氣體,滅火時要防中毒。(3)其它,如氨基化鈉、重氮氨基苯,閃光粉等。
2、二級易燃固體燃燒性能較一級易燃固體差,但也易燃,且可釋出有毒氣體,按其組成可分四類:
(1)硝基化合物,如二硝基丙烷、二硝基氨基苯酚、二硝基聯苯、三硝基芴酮、含硝酸纖維素的制品(賽璐珞等)等。亞硝基化合物,如二亞硝基間苯二酚。此類化合物,滅火時要防中毒。有的物質在燃燒時會爆炸,應予注意。(2)易燃金屬粉末,如鎂粉、鋁粉、釷粉、鋯粉、錳粉等。此類化合物易于形成爆炸性粉塵。著火時先用石棉氈(或砂土)覆蓋,再用水撲救。
(3)萘及其類似物,如荼、甲基萘、均四甲苯、莰烯、樟腦、荼二甲酸酐等。此類化合物容易升華,蒸汽較空氣重,燃燒危險性大。
(4)其它,如硫磺、聚甲醛、苯磺酰阱、偶氮二異丁腈、氨基胍重碳酸鹽、氨基化鋰等。
三、實驗室常見的易燃固體紅磷、三硫化四磷、五硫化二磷、二硝基苯、二硝基萘、硝酸纖維素(硝化棉)、亞硝基苯酚、閃光粉、賽璐珞、二硝基丙烷、二硝基氨基苯酚、二硝基聯苯、二亞硝基間苯二酚、鎂粉、鋁粉、釷粉、鋯粉、錳粉、萘、甲基萘、莰烯、樟腦、萘二甲酸酐、硫磺、聚甲醛、苯磺酰肼、氨基化鋰注意事項黃磷性質活潑,極易氧化,燃點又特別低,一經暴露在空氣中很快引起自燃,在暗處能看到它發出淡綠色磷光。但黃磷不和水發生化學反應,所以通常放置在水中保存。另外黃磷本身極毒,其燃燒的產物五氧化二磷也為有毒物質,遇水還能生成磷酸,對皮膚也有腐蝕作用。所以遇有磷燃燒時,在撲救的過程中應注意防止中毒。對撒落的黃磷要及時清除,集中處理。曾盛裝過黃磷的容器,或沾有黃磷的管道,在未經徹底清除前不能改作他用或作廢品處理。在使用黃磷時,要注意防護,不能用手指、皮膚與它接觸。因為人的體溫已高于其自燃點,直接接觸就會引起燃燒。而它在燃燒時又呈熔融狀態,粘附在皮膚上,往往造成深度灼傷。這時只能用水沖洗,而不能揩擦,否則將會擴大燒傷范圍。如遇黃磷著火,可用砂、土覆蓋,也可用水澆滅。不過,火被撲滅后,在撥開砂土或水分蒸發時,它一接觸空氣又會復燃。所以,還應及時將黃磷收集,然后浸入水中。硫黃粉末吸潮會發熱而引起著火。事故例子裝有黃磷的瓶子,從藥品架上跌落,灑出黃磷而著火。◆鋁粉著火時,用水滅火,火勢反而更猛烈。◆將熔融的黃磷倒入水中制成小顆粒時,燒杯傾歪了,灑出黃磷而引起著火,并燒著衣服,致使燒傷。
一、 定義:凡在無外界火源存在時,由于氧化、分解、聚合或發酵等原因,可在常溫空氣中自行產生熱量,并使逐漸積累,從而達到燃點引起燃燒的物質,稱為自燃物質,如有機金屬化合物。二、 特點:自燃物質化學活性一般都比較活潑,燃點大都較低。潮濕、高溫、包裝疏松、結構多孔(接觸空氣面積大),助燃劑或催化劑的存在等因素,可以促進自燃。
三、 分類
1、 一級自燃物品化學性質很活潑,在空氣中很容易自燃的危險品,如黃磷、還原鐵、還原鎳、以及多種作為聚合催化劑(或原料)的金屬有機化合物(三乙基鋁、三丁基硼等)。
2、二級自燃物品化學性質較一級自燃物品穩定,但可在空氣中氧化并引起自燃的危險品,主要是一些含植物油類的物質,包括:桐油配料制品(如油布、油綢、油紙、漆布、蠟布、蠟管等),浸油金屬屑,浸油棉麻、毛發、破布或紙屑,云母帶。桐油、亞麻仁油、白蘇油等類干性油,由于含有不飽和鍵化合物(如桐油酸、亞麻酸等高級不飽和脂肪酸的甘油酯),在潮濕和高溫環境中易于產生自氧化作用與聚合作用,從而可引起自燃。雖較一級自燃物品穩定,但可因積熱不散而發生自感,遇火星也可致燃,應貯陰涼、干燥、通風處所,溫度不宜超過30—32℃,相對濕度要在75—80%以下,與氧化劑、氧、氯分貯。浸油金屬屑應與酸類分開,以防致燃。嚴禁煙火,曝曬。應注意通風防潮,防止霉變。
3、其它自燃物品①精制油之后廢棄的白土過濾布等類浸油織物,活性炭、油煙,金屬粉,硫化堿,煤粉,橡膠粉等物品,均可因在氧化過程中積熱不散而引起自燃。②煤粉在含有適量水分或硫礦石時可以自燃。③實驗動物褥草,干草飼料由于堆貯發酵、通風散熱不良等原因可以自燃。④高壓容器中的液態氫氰酸,在含有微量水分或堿類物質時,可因催化聚合反應而自燃,并使高壓容器破裂。⑤苯甲酸、反丁烯二酸(富馬酸、延胡索酸)、順丁烯二酸(馬來酸,縮蘋果酸)、苯酐(苯二甲酸酐)等在亞鐵化合物的催化下可因氧化而自燃的物質。⑥硝化棉、賽璐珞、硝化甘油等硝酸酯類物質以及有機過氧化物在自行分解過程中可以發生自燃。⑦其它一些含不飽和鍵、易于聚合的有機物在混入催化性物質時可以引起自燃成自發爆炸。
四、注意事項在夏季潮濕悶熱時節更需注意防止發生自燃事故。 有機金屬化合物RnM(R=烷基或烯丙基,M=Li、Na、K、Rb、Se、B、Al、Ga、Tl、P、As、Sb、Bi、Ag、Zn)及還原性金屬催化劑(Pt、Pd、Ni、Cu—Cr)也屬于自燃物品。為防烷基鋁等有機金屬化合物自燃,可用苯為溶劑,配成濃度較低的溶液(10—20%以下)。有機金屬化合物的溶液,一接觸空氣如飛濺出來就會著火。因此,要把其密封保管。并且,不要將可燃性物質置于其附近。這些有機金屬化合物,不但在空氣中能自燃,遇水還會強烈分解,產生易燃的氫氣,引起燃燒爆炸。因此,在制備、儲存及使用中必須用惰性氣體進行保護,失火時亦不可用水撲救。 處理毒性大的自燃物質時,要戴防毒面具和橡皮手套。
由這類物質引起的火災,通常用干燥的砂子或粉末滅火器滅火。但數量很少時,則可以大量噴水滅火。事故例子將盛有經溶劑稀釋的三乙基鋁的瓶子,放入紙箱搬運的過程中,瓶子破裂發生泄漏而引起著火。◆在濾紙上洗滌還原性鎳催化劑,其后把濾紙丟入垃圾箱中而引起著火。
遇水致燃物
一、 定義
遇水、潮濕空氣、含水物質可劇烈反應,放出易燃氣體和大量熱量,引起燃燒、爆炸,或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從而造成危險的物質。這類物質包括:Na、K、CaC2(碳化鈣)、Ca3P2(磷化鈣)、 CaO(生石灰)、NaNH2(氨基鈉)、LiAlH4(氫化鋰鋁),NaBH4等(硼氫化鈉)等。
二、 分類
1、一級遇水致燃物
遇水反應激烈,易引起自燃或爆炸,危險性甚大。
2、二級遇水致燃物
遇水、酸時,反應速度較平和,可引起燃燒或爆炸,但不常引起自燃或自發爆炸。
3、其它遇水致燃物品
過氧化鈉、過氧化鉀、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發煙硫酸、氯磺酸、三氯化磷、四氯化鈦、四氯化錫、無水三氯化鋁、生石灰等物,與水反應時可釋出大量熱,致使附近的有機物、可燃物燃燒起火(例如氧化鈣與1/3重量的水分作用,可使溫度升至150—300℃或更高,可使盛裝的木桶或遮覆的油布起火)。
對于堆置大量鐵粉(或其它一些粉狀金屬)的場所,也應防止水分進入。否則水分促進鐵粉氧化,釋出大量熱,甚至可使鐵粉熔化。
三、 特點:
遇水、潮濕空氣、含水物質可劇烈反應,放出易燃氣體和大量熱量,引起燃燒、爆炸,或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從而造成危險。與酸、氧化劑相遇時,則更為危險。一級遇水致燃物品中的活潑金屬及其合金、氫化物不得用二氧化碳滅火,也不要用四氯化碳等鹵代烷滅火劑。所有遇水致燃物品在起火時,均不得用水、泡沫、或酸堿滅火劑撲救,以免增加危險。本類物品也稱溫水燃燒物品。
操作遇水致燃物品時,應防接觸皮膚、粘膜,以免灼傷。
四、注意事項
金屬鈉或鉀等物質與水反應,會放出氫氣而引起著火、燃燒或爆炸。因此,要把金屬鈉、鉀切成小塊,置于煤油中密封保存。其碎屑也貯存于煤油中。要分解金屬鈉時,可把它放入乙醇中使之反應,但要注意防止產生的氫氣著火。分解金屬鉀時,則在氮氣保護下,按同樣的操作進行處理。
金屬鈉或鉀等物質與鹵化物反應,往往會發生爆炸。
碳化鈣與水反應產生乙炔,會引起著火、爆炸。
磷化鈣與水反應放出磷化氫(PH3為劇毒氣體),由于伴隨著放出自燃性的P2H4而著火,從而導致燃燒爆炸。
金屬氫化物之類物質,與水(或水蒸汽)作用也會著火。若把它丟棄時,可將其分次少量投入乙酸乙酯中(不可進行相反的操作)。
生石灰與水作用雖不能著火,但能產生大量的熱,往往使其它物質著火。
五、防護方法
使用這類物質時,要戴橡皮手套或用鑷子操作,不可直接用手拿。
遇濕易燃物質除遇水反應外,遇到酸或氧化劑也能發生反應,而且比遇到水發生的反應更為強烈,危險性也更大。因此,儲存、運輸和使用時,注意防水、防潮,嚴禁火種接近,不得與酸、氧化劑、氯氣、氧氣、一氧化二氮、溴、碘、硫、磷、含水物品、重金屬鹽、其它類危險品、以及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共貯。房內嚴禁設置水源。對于易燃固體應特別注意粉塵爆炸!
由這類物質引起火災時,可用蘇打粉、干燥的砂子、干粉、石墨粉、蛭石粉、干土、食鹽或純堿撲救。忌用水、潮濕的東西、泡沫、二氧化碳(十硼烷可用)或鹵代烴滅火。
遇濕易燃物質起火時,嚴禁用水、酸堿泡沫、化學泡沫撲救!
應用干燥砂子或粉末滅火器滅火!
事故例子
將經甲醇分解的金屬鈉丟入水中時,由于金屬鈉尚未分解完全而引起著火、燃燒(因為當用甲醇進行分解時,在金屬鈉的表面,生成粘稠的醇鹽膜,使其難于分解)。◆在通風櫥內,用LiAlH4進行還原反應,于放有LiAlH4的燒瓶中加入乙醚時發生著火。
防火安全措施
1.以防為主,杜絕火災隱患。了解各類有關易燃易爆物品知識及消防知識。遵守各種防火規則。
2.在實驗室內、過道等處,須經常備有適宜的滅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類滅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3.電線及電器設備起火時,必須先切斷總電源開關,再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熄,并及時通知供電部門。不許用水或泡沫滅火器來撲滅燃燒的電線電器。
4.人員衣服著火時,立即用毯子之類物品蒙蓋在著火者身上滅火,必要時也可用水撲滅。但不宜慌張跑動,避免使氣流流向燃燒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
5.加熱試樣或實驗過程中小范圍起火時,應立即用濕石棉布或濕抹布撲滅明火,并拔去電源插頭,關閉總電閘煤氣閥。易燃液體的固體(多為有機物)著火時,嘉峪檢測網建議切不可用水去澆。范圍較大的火情,應立即用消防砂、泡沫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來撲滅。精密儀器起火,應用四氯化碳滅火器。實驗室起火,不宜用水撲救。
6. 在實驗室特別是化學實驗室起火時,應事先作起火分析,并將實驗過程的各個系統隔開。
火災撲救
危險化學品容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學品以及在不同情況下發生火災時,其撲救方法差異很大,若處置不當,不僅不能有效撲滅火災,反而會使災情進一步擴大。此外,由于化學品本身及其燃燒產物大多具有較強的毒害性和腐蝕性,極易造成人員中毒、灼傷。因此,撲救化學危險品火災是一項極其重要又非常危險的工作。
從事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運輸的人員和消防救護人員應熟悉和掌握化學品的主要危險特性及其相應的滅火措施,并定期進行防火演習,加強緊急事態時的應變能力。每個人都應清楚地知道有關消防設施、人員的疏散程序和危險化學品滅火的特殊要求等內容。
滅火注意事項
撲救化學品火災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滅火人員不應單獨滅火;
出口應始終保持清潔和暢通;
要選擇正確的滅火劑;
滅火時還應考慮人員的安全。
撲救初期火災
迅速關閉火災部位的上下游閥門,切斷進入火災事故地點的一切物料;
在火災尚未擴大到不可控制之前,應使用移動式滅火器、或現場其它各種消防設備、器材撲滅初期火災和控制火源。
采取保護措施
為防止火災危及相鄰設施,可采取以下保護措施:
1、 對周圍設施及時采取冷卻保護措施;
2、 迅速疏散受火勢威脅的物資;
3、 有的火災可能造成易燃液體外流,這時可用沙袋或其它材料筑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
4、 用毛氈、草簾堵住下水井口、陰井口等處,防止火焰蔓延。
火災撲救
撲救危險化學品火災決不可盲目行動,應針對每一類化學品,選擇正確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來安全地控制火災。化學品火災的撲救應由專業消防隊來進行。其它人員不可盲目行動,待消防隊到達后,介紹物料介質,配合撲救。
★撲救壓縮或液化氣體火災的基本對策
★撲救易燃液體火災的基本對策
★撲救爆炸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
★撲救遇濕易燃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
★撲救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火災的基本對策
★撲救毒害品、腐蝕品火災的基本對策
★撲救易燃固體、自燃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
★撲救放射性物品火災的基本對策
消防常用名詞解釋
名 詞曾用名詞說明耐火極限對任一建筑構件按時間一溫度標準曲線進行耐火試驗,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壞或失去隔火作用時為止的這段時間,用小時表示非燃燒體用非燃燒材料做成的構件。非燃燒材料系指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如建筑中采用的金屬材料和天然或人工的無機礦物材料難燃燒體用難燃燒材料做成的構件或用燃燒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燒材料做保護層的構件。難燃燒材料系指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難起火、難微燃、難炭化,當火源移走后燃燒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瀝青混凝土、經過防火處理的木材、用有機物填充的混凝土和水泥刨花板等燃燒體用燃燒材料做成的構件。燃燒材料系指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繼續燃燒或微燃的材料。如木材等閃點液體揮發的蒸氣與空氣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夠閃燃的最低溫度(采用閉杯法測定)爆炸下限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發生爆炸的最低濃度(可燃蒸氣、氣體的濃度,按體積比計算)甲類液體易燃液體閃點﹤28℃的液體乙類液體可燃液體閃點≥28℃到﹤60℃的液體丙類液體閃點≥60℃的液體沸溢性油品含水率在0.3%~4.0%的原油、渣油、重油等甲級防火門耐火極限不低于1.2h的防火門乙級防火門耐火極限不低于0.9h的防火門丙級防火門耐火極限不低于0.6h的防火門地下室房間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一半者半地下室房間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1/3,且不超過1/2者高層工業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兩層及兩層以上的廠房、庫房高架倉庫貨架高度超過7m的機械化操作或自動化控制的貨架庫房重要的公共建筑性質重要、人員密集、發生火災后損失大、影響大、傷亡大的公共建筑物。如省、市級以上的機關辦公樓,電子計算機中心,通訊中心以及體育館、影劇院、百貨樓等商業服務網點建筑面積不超過300m2的百貨店、副食店及糧店、郵政所、儲蓄所、飲食店、理發店、小修門市部等公共服務用房明火地點室內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熱表面的固定地點散發火花地點有飛火的煙囪或室外的砂輪、電焊、氣焊(割)、非防爆的電氣開關等固定地點廠外鐵路線工廠(或分廠)、倉庫區域外與全國鐵路網、其他企業或原料基地街接的鐵路廠內鐵路線工廠(或分廠)、倉庫內部的鐵路走行線、碼頭線、貨場裝卸線以及露天采礦場、儲木場等地區內的永久鐵路地下液體儲罐罐內最高液面低于附近地面(距儲罐4m范圍內的地面)最低標高0.2m者半地下液體儲罐罐底埋入地下深度不小于罐高的一半,且罐內的液面不高于附近地面(距儲罐4m范圍內的地面)最低標高2m者零位罐用作自流卸放槽車內液體的緩沖罐安全出口凡符合本規范規定的疏散樓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門悶頂吊頂與屋面板或上部樓板之間的空間封閉樓梯間設有能阻擋煙氣的雙向彈簧門的樓梯間。高層工業建筑的封閉樓梯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防煙樓梯間在樓梯間入口處設有前室(面積不小于6m2,并設有防排煙設施)或設專供排煙用的陽臺、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樓梯間的的門均為乙級防火門的樓梯間天橋主要供人員通行的架空橋棧橋主要用于輸送物料的架空橋充實水柱由水槍噴嘴起到射流90%水柱水量穿過直徑38cm圓圈處的一段射流長度防火水幕帶能起防火分隔作用的水幕,其有效寬度不應小于6m,供水強度不應小于2 L/s·m,噴頭布置不應少于3排,且在其上部和下部不應有可燃構件和可燃物消防水喉裝在消防豎管上帶小水槍及消防膠管卷盤的滅火設備消防用電設備一般包括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煙排煙設備、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裝置、火災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電動的防火門、卷簾、閥門及消防控制室的各種控制裝置等的用電設備化學泡沫滅火劑與滅火器
1.組成
化學泡沫滅火劑系由發泡劑、泡沫穩定劑與其它添加劑(如助溶劑、降粘劑、抗凍劑、防腐劑等)組成。
我國現用化學泡沫滅火劑主要有兩類:
(1)YP型化學泡沫滅火劑
以十八水合硫酸鋁(內藥)與碳酸氫鈉(外藥)為發泡劑,以水解蛋白為泡沫穩定劑(滲在碳酸氫鈉中,占堿性粉量的8—15%)。
(2)YPB型化學泡沫滅火劑
發泡劑同上,另加氟碳表面活性劑、碳氫表面活性劑為泡沫增效劑,滲在碳酸氫鈉中。此種滅火劑的滅火效能為同容量YP型泡沫滅火劑的2—3倍,且不易變質,貯存期長。
2.適用范圍
此學泡沫滅火劑適用于下列物質的火災:
(1)纖維織物、紙張、橡膠、塑料制品、木材等一般固體物質。但應指出,由于化學泡沫的流動性差,不易摻入燃燒體的間隙和下側,所以對于木樹等堆積物品的火災,泡沫滅火劑的滅火效果比水要差。
2)油類與其它非水溶性易燃、可燃液體
(3)一些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4)一些二級自燃物品
例如:浸油金屬屑、蠟布.蠟管、蠟綢。
(5)一些易燃固體
(6)迭氮化物
(7)雷酸鹽
(8)可燃物品
(9)放射性物品
3.不適用范圍
化學泡沫滅火劑不能用于撲滅下列物質的火災:
(1)帶電設備的火災
因泡沫含有電解質水溶液,具導電性,所以不能用于電氣設備的火災。
(2)貴重物品、精密儀表(因可留污跡,故不宜使用)。
(3)遇水致燃物
(4)過氧化物
(5)水溶性易燃、可燃液體
如:水溶性有機酸、醇、酚、醚、醛、酮、酯等。此類物質一般極性較強,可使化學泡沫遭到破壞而失去作用,所以通常不宜使用。
(6)一些遇水可分解生成有害氣體的物質
如,氰化等氰化物、二甲基二氯硅烷、乙基三氯硅烷等有機硅化物、酰氯、乙硫醇等低分子量的硫醇等遇水或水蒸氣可迅速分解發熱,產生有毒的腐蝕性煙霧。所以嚴禁使用泡沫滅火。
(7)二硫化碳因極易揮發,其蒸氣可透過泡沫覆蓋層,并在泡沫上繼續燃燒,所以不宜用化學泡沫滅火。一些甚易揮發的醚類易燃液體,也有類似現象。當可燃氣體從儲罐外漏著火時,泡沫也常無效。
(8)用作火箭和導彈高能燃料的易燃氣體二硼烷(乙硼烷)在起火時,切忌勿用化學泡沫滅火劑撲滅;易燃液體五硼烷也禁用泡沫滅火。
4、手提式泡沫滅火器
手提式泡沫滅火器是由簡身、掛在筒內的瓶膽(玻璃或聚乙烯塑料制)、筒蓋、膽塞與提環等部件組成。瓶膽內盛硫酸鋁溶液(稱內藥液),簡內盛碳酸氫鈉與穩定劑的溶液(稱外藥液)。
滅火時,將筒身倒轉,即因藥液混合,相互反應,而噴出二氧化碳泡沫膠態產物。
使用手提式泡沫滅火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勿將筒蓋或筒底對向人身,以防偶而爆炸傷人。
2.滅火器應離開使用者胸前約20厘米。
3.在將滅火器提至火場的路上,勿使筒身過于傾斜,以免使內藥液震蕩濺出,因與外藥液接觸而提前反應。
4。使用泡沫滅火劑滅火時,不宜同時使用其它液體滅火,以免泡沫因受破壞而失去滅火效能。
手提式泡沫滅火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通常每年至少檢查一次,凡發泡倍數與泡沫持久性等項指標不合要求者,應及時更換藥液(一般每隔一至二年換藥一次)
發泡倍數的檢驗方法:取出內藥液7.5毫升,傾入500毫升量筒內。再取出外藥液33毫升,迅即傾入同一量筒內。測定反應產生的泡沫體積,其值應為320毫升。
2.滅火器的噴嘴與濾網應通暢,防止堵塞,通常應每月檢查一次。噴嘴可經常用鐵絲疏通。
3.筒身經使用一至二年后,在更換新藥時,應經持續15分鐘的2.45×10(6)帕(25千克力/厘米2)水壓的耐壓試驗,保證無膨脹變形或泄漏等不良現象出現。
4.藥液在低于-8℃時易結冰,在高于45℃時碳酸氫鈉溶液易分解失效。所以滅火器環境溫度應在-8℃--45℃范圍。嚴寒季節需防冰凍。
5.滅火器應置于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的處所,以防銹蝕。
6.滅火器應置于容易看到和取用方便的處所,以便應急時使用。
5、推車式泡沫滅火器
推車式泡沫滅火器是由筒身、掛在筒身內的瓶膽、筒蓋、膽塞等部件構成。由于整個滅火器的重量很大(超過100千克),所以將筒身裝在帶有膠輪的推車式筒架上,使便于推動。又因滅火器使用的藥液量大,為保證安全,桶蓋裝有安全閥,當筒內壓力達1.0一1.25兆帕時,安全閥可自動啟開。滅火器的膽塞系用旋轉手輪經過于輪絲桿的作用將瓶口塞緊。滅火時,應由二人操作,在將推車推至適當地點后,先由一人施放皮管,用雙手握住噴槍,對準火區,另一人旋動手輪(逆時針方向),使膽塞啟開。再倒轉筒身,使拖桿觸地,然后將閥門手把扳直,使泡沫噴向燃燒物。
干粉滅火劑與滅火器
(一)滅火劑
干粉,是含水量甚低(不超過0.1一o.2%)、流動性良好、粒度大部分低于200目(80一85%以上)、具有高比表面積(2000一3500厘米2/克)的干燥固體細粉。干粉滅火劑通常借助高壓二氧化碳氣體(或氮氣)為動力,常用于撲救易燃、可燃液體(水溶性或非水溶性)、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易燃氣體以及電氣設備的初起火災。
干粉滅火劑常用碳酸氫鈉或碳酸氫鉀為基料,另外添加適量的防潮劑、流動性促進劑、結塊防止劑(如滑石粉、云母粉、石墨粉、硬脂酸鎂、活性白土等)。基料通常含量為90%以上,鉀鹽基料的滅火效能優于鈉鹽基料。加入少量有機硅油(例如5千克干粉加5毫升),可提高碳酸氫鈉的防潮、防震、抗結塊性、流動性和滅火效能,一般可提高滅火效能二倍以上,例如一千克鈉鹽干粉所能撲救的最大燃油(66車用汽油)面積為約0.25米,而硅化鈉鹽干粉每千克可撲救0.55一0.6米。用硝酸鉀代替部分碳酸氫鈉(如 15%硝酸鉀,72%碳酸氫鈉)也可對碳酸氫鈉干粉起到改性增效的作用。
使尿素與碳酸氫鈉或碳酸氫鉀反應,所得產物稱—monnex干粉(M粉或氨基干粉)。由于它在高溫下可燒爆,分裂成更微細的顆粒,使接觸火焰的面積顯著增加,從而可大大提高火火效能,例如:鉀鹽氨基干粉的滅火效能比碳酸氫鈉干粉要高3—4倍。
此外,還有用硫酸鉀、氯化鉀等為基料的鉀鹽干粉,以及用磷酸銨鹽(如磷酸氫二銨、磷酸二氫鐵、磷酸三銨、焦磷酸銨),聚磷酸銨或硫酸銨加磷酸銨為基料的多用干粉滅火劑。多用磷酸鹽干粉滅火劑除可用于可燃氣體,易燃、可燃液體及電氣設備的火災之外,還可用于木材等一般固體的火災。
我國現時使用較多的是鈉鹽干粉滅火劑。
干粉滅火劑可用于下列物質的火災,
(1)油類與各種水溶性或非水溶性的可燃、易燃液體
如:汽油、苯、乙醚、乙醇、丙酮、甲硫醇、乙硫醇、環氧丙烷、乙酸乙酯、呋喃、戊硼烷(五硼烷)、松節油;各種油漆(清漆、底漆、磁漆、烘漆等)與稀釋劑、脫漆劑、油漆催干劑;各種膠粘劑、粘合劑、密封膠,乙酰氯、乙基二氯硅烷等烷、烯、炔、芳烴、環烴、醇、醚.醛、酮、硫醇、酯、有機硅烷、鹵代硅烷、鹵代烷、酰鹵類易燃、可燃液體與石油產品。
(2)某些可燃氣體
如:甲胺、二甲胺、三甲胺、液態烴氣、天然氣等引起的火災也可使用干粉滅火。
(3)自燃物
如:二乙基鋅、三乙基銻、三乙基鋁、三乙基硼等有機金屬化物。
(4)堿金屬、堿土金屬及其合金、氫化物及一些輕金屬
如:鎂粉、鈉汞齊、鉀、鋅粉、氫化鈉、四氫鋁鋰等。
(5)遇水致燃物
如:十硼烷、磷化鈣、硼氫化鈉、保險粉(連二亞硫酸鈉)。
(6)易燃固體
如:三硫化四磷、五硫化二磷、閃光粉、亞硝基苯酚、紅磷(初起火)、氨基化鋰、氨基化鈉、三聚甲醛、火補膠、錳粉、釷粉、鋯粉、賽璐珞。但干粉不能用于鋁粉的滅火。
(7)一般帶電設備的火災
在使用干粉滅火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干粉滅火劑主要是依靠對燃燒過程起作用使活性鏈中斷,從而達到迅速控制火勢的效果,但由于它對燃燒體無顯著的冷卻作用,對燃燒區空氣的稀釋作用也較小,在滅火面積較大或滅火不完全、剩有余燼時,易于產生復燃,因而宜與噴霧水流、氟蛋白泡沫滅火劑或輕水泡沫滅火劑聯合使用,以防復燃,提高滅火效果,但不得與蛋白泡沫滅火劑或一般的化學泡沫滅火劑聯合使用,以免干粉將泡沫破壞,影響滅火效果。
(二)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滅火器系由噴槍系統、二氧化碳鋼瓶、滅火器筒、保險栓等部分組成。干粉裝在滅火器筒內,筒身中央有進氣管,經由滅火器頭上的螺母與高壓二氧化碳鋼瓶相連,當打開保險栓時,干粉即可在二氧化碳氣體的壓力作用下經由出粉管、噴粉膠管與噴嘴噴出。
滅火時,先將保險銷拔去,使噴嘴對向燃燒物火焰根部,再按下壓把(有的滅火器采用拉環,則應拉動拉環),此時滅火器頭部的頂針將二氧化碳鋼瓶口的密封膜刺穿,使高壓二氧化碳經由進氣管壓入滅火器筒內,干粉隨即噴出。松開壓把時,干粉即停止噴出。
滅火器應定期檢查、注意維護、保證符合下列要求:
1.滅火器筒身應經2.5兆帕強度試驗合格。
2.定期檢查二氧化碳氣量,不足的應充氣、通常二氧化碳氣量應不小于規定重量的90%。每年應至少檢查一次。
檢查方法:將二氧化碳鋼瓶連同閥體一起擰下,稱重,根據鋼瓶外部所打的標志鋼瓶皮重的鋼字,計算二氧化碳氣量。
4.經常檢查出粉管、噴粉膠管、噴嘴以及進氣管是否通暢無阻。
5.經常檢查滅火器頭部頂針位置是否正確,頂針和活動部件是否靈活,器頭螺母是否擰緊,出粉管上防潮裝置內的薄膜是否完好。
6.定期檢查干粉有否結塊,否則應更換。通常每年至少應檢查一次。
7.應置于通風、干燥、陰涼(不超過45℃)處所,遠離熱源,防止曝曬。注意防止二氧化碳因受熱膨脹而漏氣。
8.在正常貯存條件下,干粉的存放期不超過5年。
鹵代烷滅火劑、滅火器
鹵代烷滅火劑適用于下列物質、場所的火災:
(1)電子儀器儀表與精密儀器設備,電氣設備。
(2)各種易燃液體(水溶性或非水溶性) , 如:汽油等石油產品與油類,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環已酮、泡立水、乙硫醇、乙酰氯、乙醇、丙酰氯、丙腈、甲基丙烯酸甲酯等。
(3)文物檔案、貴重圖書、其它貴重物品。
(4)可燃氣體 , 如:液態烴氣、環丙烷、甲胺、二甲胺。
不適用范圍
鹵代烷不能用于下列物質的火災
(1)堿金屬、堿土金屬等化學性質活潑的輕金屬及其合金與氫化物 ,如:鈉、鉀、鎂、鋁、氫化鈉、氫化鉀、氫化鋁鋰、鉀鈉合金。
(2)一些自燃物,如:二乙基鋅、三乙基硼、三丁基鋁、三丁基硼等。
(3)可在惰性介質中自身供氧燃燒的物質, 如:硝化纖維素及其制品。
(4)電石。
(5)二硫化碳。
(6)乙烯。
(二)手提式‘1211滅火器
Halon 1211是在我國使用較多的一種鹵代烷滅火劑。1211滅火器分為手提式與拉車式兩類。
手根式1211滅火器系由鋼瓶、壓把、壓桿、密封閥、噴嘴、虹吸管、保險銷等部件構成。滅火時,先將保險銷拔去,再壓下壓把,使密封閥啟開,滅火劑即可由于氮氣壓力的作用,沿虹吸管經噴嘴噴出。滅火后,松開壓把,即可停止噴射。
使用滅火器,應注意下列事項:
1.滅火器應保持垂直,不得平放或倒轉;
2.應沿火焰根部左右噴掃,快速向前推進,以防回火復燃;
3.零星小火,可用點射
4.撲救液體火災時,不要對液面沖擊,以防液體濺出,造成滅火困難.
5.用后應新裝藥并灌氮,同時更換頂桿密封圈和其它密封材料。
滅火器應定期檢查、注意維護,保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定期檢查滅火劑灌裝量。通常應半年檢查一次。灌裝量低至規定重量的90%時,應及時重灌并充氣。
2.鋼瓶應經2.5兆帕耐壓試驗合格,每三年至少檢查一次。
3.氮氣儲氣壓力應為1.5兆帕
4. 置于陰涼、干燥、通風、無腐蝕性氣體的處所,取用方便,位置明顯,避開熱源,嚴禁烘烤、曝曬或劇烈震撞。環境溫度應不超過50攝氏度。
四氯化碳滅火器
由于四氯化碳有毒,遇高溫可形成劇毒的光氣.操作時應防中毒。在室內使用時,應注意通風。在室外使用時,操作者應站在上風向,并應注意因風吹減效。使用手輪式四氯化碳滅火器時,將噴嘴對向火焰,向開字方向旋松手輪,藥液即可噴出。滅火器在使用、運輸、貯存過程中,均應垂直放置。每三個月應采用壓力表檢驗,氣壓不足時應及時加足。其余注意事項可參照1211滅火器。
滅火器的檢查及報廢
滅火器的檢查
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須送維修單位檢查、更換已損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滅火器不論已經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距出廠的年月己達規定期限時,必須送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手提式和推車式1211滅火器、手提式和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期滿5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實驗等檢查。
手提式和推車式機械泡沫滅火器、手提式清水滅火器期滿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手提式和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手提式酸堿滅火器期滿二年,以后每隔—年,必須進行水壓實驗檢查。
滅火器的報廢
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者,必須報廢。
a.水壓實驗不合格的。
b. 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c. 內扣式器頭沒有(或未安裝)卸氣螺釘和固定螺釘的。
d. 筒體嚴重變形的。
e.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貼花脫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
f.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
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a.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b.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c. 手提式水型滅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e.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
f .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
g.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h.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i.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
j.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k. 推車式1211滅火器-10年;
l.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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