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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007 證券簡稱:中國國貿編號:臨2022-013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八屆十三次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8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全體董事發出會議文件,并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董事會會議。會議應出席董事12人,實際出席12人,會議出席人數符合《公司法》和《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及所作決議合法有效。
會議就以下事項作出決議:
一、會議以1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將控股股東關于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提案提交股東大會表決的議案。
依照《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關規定,同意將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國際貿易中心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會提交的關于郝敬華女士不再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提名張學兵先生(簡歷附后)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表決。
公司董事會對獨立董事郝敬華女士任職期間為公司所作的努力和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二、會議以1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對《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三條進行修改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同意將上述議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
三、會議以1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召開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決定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9:30在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中國國際貿易中心國貿大廈A座7層多功能廳召開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事項如下:
(一)審議關于郝敬華女士不再擔任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二)審議關于選舉張學兵先生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三)審議關于對《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三條進行修改的議案。
有關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的具體事項,詳見公司關于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6月14日
附件一:
張學兵先生簡歷
張學兵先生,1965年出生,法學碩士。曾任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常委、中央國家機關青年聯合會副主席、北京市律師協公會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外部董事、聯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任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會理事長、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珠海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國政法大學董事會董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職務。
附件二: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中國國際貿易中心有限公司,現提名張學兵先生為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專長、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兼任職務等情況。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參見該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與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其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會計、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二、被提名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兼任職務的規定(如適用);
(三)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的相關規定;
(四)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規定(如適用);
(五)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如適用);
(六)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如適用);
(七)中國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等的相關規定(如適用);
(八)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等的相關規定(如適用);
(九)中國銀保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機構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等的相關規定(如適用);
(十)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備獨立性,不屬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
(五)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復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七)最近十二個月內曾經具有前六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具備獨立性的情形。
四、獨立董事候選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一)最近三十六個月曾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二)處于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三)最近三十六個月曾受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2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占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發表的獨立意見明顯與事實不符。
五、包括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外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提名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并確認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特此聲明。
提名人:中國國際貿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6月6日
附件三: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本人張學兵,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國國際貿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名為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人公開聲明,本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擔任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會計、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二、本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兼任職務的規定(如適用);
(三)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的相關規定;
(四)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規定(如適用);
(五)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如適用);
(六)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如適用);
(七)中國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等的相關規定(如適用);
(八)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等的相關規定(如適用);
(九)中國銀保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機構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等的相關規定(如適用);
(十)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備獨立性,不屬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
(五)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復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七)最近十二個月內曾經具有前六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具備獨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一)最近三十六個月曾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二)處于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三)最近三十六個月曾受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2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占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發表的獨立意見明顯與事實不符。
五、包括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外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本人在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對本人的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并確認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
本人承諾:在擔任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本人承諾:如本人任職后出現不符合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情形的,本人將根據相關規定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特此聲明。
聲明人:張學兵
2022年5月25日
證券代碼:600007 證券簡稱:中國國貿 編號:臨2022-014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改《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三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開的八屆十三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對《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三條進行修改的議案,具體內容如下:
為滿足經營需要,需對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進行增項,擬增設的經營范圍為服裝服飾零售、化妝品零售、母嬰用品銷售、日用家電零售、禮品花卉銷售;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代理銷售;組織各類文化藝術交流活動、體育競賽組織,因此公司擬對《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三條進行修改。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條為: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寫字樓、賓館、公寓、商場、展覽廳、會議廳、停車場的出租、服務;提供住宿、餐飲、幼兒園、文體服務;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物業管理;承辦會議、展覽、展銷;對外經貿信息咨詢;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酒吧,煙草專賣零售,銷售預包裝食品,美容美發,洗浴(桑拿按摩、水療),健身房,游泳池,零售商品部,圖書、期刊、報紙的零售,商務中心;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酒店附屬商場及房屋場地出租或經營(辦公用房或商務用房);酒類的零售;零售日用品、服裝、工藝美術品;體育運動項目經營(以工商登記管理機關核定為準)。
修改為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寫字樓、賓館、公寓、商場、展覽廳、會議廳、停車場的出租、服務;提供住宿、餐飲、幼兒園、文體服務;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物業管理;承辦會議、展覽、展銷;對外經貿信息咨詢;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酒吧,煙草專賣零售,銷售預包裝食品,美容美發,洗浴(桑拿按摩、水療),健身房,游泳池,零售商品部,圖書、期刊、報紙的零售,商務中心;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酒店附屬商場及房屋場地出租或經營(辦公用房或商務用房);酒類的零售;零售日用品、服裝、工藝美術品;體育運動項目經營;服裝服飾零售、化妝品零售、母嬰用品銷售、日用家電零售、禮品花卉銷售;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代理銷售;組織各類文化藝術交流活動、體育競賽組織(以工商登記管理機關核定為準)。
公司董事會同意將上述議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
特此公告。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6月14日
證券代碼:600007 證券簡稱:中國國貿 公告編號:臨2022-015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
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2年6月30日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 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 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 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2年6月30日 9點30 分
召開地點: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中國國際貿易中心國貿大廈A座7層多功廳
(五) 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 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不適用。
二、 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
1、 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各項議程內容請詳見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2、 特別決議議案:3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2
4、 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 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如果其擁有多個股東賬戶,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東賬戶參加網絡投票。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或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三)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 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 會議出席對象
(一) 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
(二)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 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 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一) 登記手續
出席會議的個人股東應持本人身份證、持股憑證,代理人出席還應持有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證及授權人股東賬戶卡。法人股東應持有持股憑證、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證。出席會議者可在登記時間內親自或委托代理人在會議登記地點進行登記,也可以于2022年6月28日以前將相關資料傳真或郵寄至登記地點。
(二) 登記時間
2022年6月27日-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三) 登記地點
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中國國際貿易中心國貿大廈A座29層
郵政編碼:100004
傳真:010-65053862
聯系人:章侃
六、 其他事項
與會者食宿及交通費自理。
特此公告。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14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報備文件:提議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開的貴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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